村民小组会议多久召开一次

2024-05-09 10:26

1. 村民小组会议多久召开一次

法律分析:国家没有具体时间规定,可以查看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十一条 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推选产生村民代表,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开会,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

村民小组会议多久召开一次

2. 村民小组会议人数要求

法律分析: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应当有本村民小组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或者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村民小组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村民小组组长与村民委员会的相同,可以连选连任。属于村民小组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企业和其他财产的经营管理以及公益事项的办理,由村民小组会议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讨论决定,所作决定及实施情况应当及时向本村民小组的村民公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十八条 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应当有本村民小组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或者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村民小组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村民小组组长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属于村民小组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企业和其他财产的经营管理以及公益事项的办理,由村民小组会议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讨论决定,所作决定及实施情况应当及时向本村民小组的村民公布。

3. 居民小组会议召开次数

法律分析:一年召开一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条 居民委员会向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居民会议由居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五分之一以上的户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居民小组提议,应当召集居民会议。涉及全本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居民委员会必须提请居民会议讨论决定。
居民会议有权撤换和补选居民委员会成员。
第十四条 居民委员会可以分设若干居民小组,小组长由居民小组推选。

居民小组会议召开次数

4. 对召开村民会议有哪些规定

您好:
(1)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2)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必要的时候,可以邀请驻在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村民会议。(3)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会议每年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4)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推选产生村民代表,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开会,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

5. 村民会议召开条件

法律分析:村民会议需要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才可召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十一条 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召集村民会议,应当提前十天通知村民。

村民会议召开条件

6. 居民小组会议多久召开一次

法律分析:居民小组会议召开次数国家没有统一规定,一般由地方具体实施,如上海居民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
法律依据:《上海市居民会议制度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 居民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集居民会议: 
(一)决定的事项是属于居民会议的职权; 
(二)居民委员会需向居民会议报告工作; 
(三)有五分之一以上的18周岁以上的居民、五分之一以上的户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居民小组提议时。 
居民会议由居民委员会召集并主持。居民委员会应当在居民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出席对象,并告知议题。 
召开由居民代表组成的居民会议,居民代表应当认真征求小组居民的意见。

7. 谁来组织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法律依据?

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村民 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摘要】
谁来组织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法律依据?【提问】
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村民 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回答】
这一规定表明,村民会 议的召集者和主持者是村民委员会,会议一般由村民委 员会主任主持。但是,对一些涉及村民委员会干部自身 利益的村民会议,如罢免村民委员会主任等,为保持客 观、公正地讨论问题,涉及的当事人应实行回避,可由 无利益关系的人来主持。【回答】

谁来组织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法律依据?

8. 村民会议多久开一次

由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参加,村民委员会主任主持会议,主任不在,事主任主持,一般每星期或10天召开一次。会议的内容主要有三方面一是:通报宜一阶段各自工作的进展情况二是:关于村务公开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三是部署一下阶段的工作,明确分工,分头实施。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组成,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村级最高权力机构。组成人员: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职权(一)决定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二)决定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三)决定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四)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方案;(五)决定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六)决定宅基地的使用方案;(七)决定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八)决定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九)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十)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十一)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议事法定程序及有效决定(一)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召集村民会议,应当提前十天通知村民。(二)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法律对召开村民会议及作出决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一条 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召集村民会议,应当提前十天通知村民。第二十二条 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法律对召开村民会议及作出决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召开村民会议,根据需要可以邀请驻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第二十三条 村民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第二十四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