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费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2024-05-04 10:13

1. 餐饮费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法律分析:餐饮服务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法律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
(四)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 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餐饮费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2. 餐饮费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餐饮费不可以抵扣进项税。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餐饮服务适用6%的税率,购进餐饮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所以交际应酬的餐费、娱乐不能抵扣,如果招待个人住宿的话,所发生的住宿费属于个人消费,同样无法抵扣。
这个主要是税务的一种管控手段,交际应酬消费是一种生活性消费活动,并且交际应酬消费和个人消费难以准确划分,也就是说税务局不知道你这个是个人消费的还是因公消费的,所以干脆规定交际应酬消费和个人消费都不予抵扣税款。其实在企业所得税中也有这种类似规定,也是业务招待费,按照实际消费60%扣除并不得超过营业收入千分之五的原则来扣除。也就是这种无法界定接受劳务的是企业还是个人,所以折中处理。招待客人不仅仅是餐饮,有时候还招待客人住宿,那么住宿费取得专票后其实实质也属于交际应酬的范畴,会计上记账处理为业务招待费,进项税部分不得进行抵扣。
法律依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
(四)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等

3. 餐饮费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一、餐饮费可以抵扣进项税吗1、餐饮费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餐饮业的餐饮服务是属于营改增的餐饮服务范围,也是生活服务大类下的内餐饮住宿服务,依照法规属容于进项税不能从销项税中抵扣项目。2、法律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四)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二、进项税额怎么算进项税的计算公式是,进项税等于购买价格乘以增值税税率进项税定义有些企业购买有形资产或者无形资产,需支付一定的税费,这就称为进项税。具体而言,进项税指的就是纳税人购,买货物、加工、维修和修理服务、无形资产或者是房地产,支付或承担的增值税。

餐饮费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4. 餐饮费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法律分析:餐饮服务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根据各种不同情况可以放在相应科目,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如果是日常管理部门的组织招待可以放在管理费用,二级明细可设置为招待费;如果是销售产品过程中产生的餐饮费用,可以放在销售费用,二级明细招待费;管理费用属于期间费用,在发生的当期就计入当期的损失或是利益。企业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管理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管理费用,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该科目按管理费用的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法律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四)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五)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六) 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七)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5. 餐饮费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餐饮费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餐饮业的餐饮服务是属于营改增的餐饮服务范围,也是生活服务大类下的内餐饮住宿服务,依照法规属容于进项税不能从销项税中抵扣项目。进项税额怎么算进项税的计算公式是,进项税等于购买价格乘以增值税税率进项税定义有些企业购买有形资产或者无形资产,需支付一定的税费,这就称为进项税。具体而言,进项税指的就是纳税人购,买货物、加工、维修和修理服务、无形资产或者是房地产,支付或承担的增值税。法律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四)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餐饮费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6. 餐饮费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餐饮费不可以抵扣进项税。根据财相关法律规定,餐饮服务适用6%的税率,购进餐饮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所以交际应酬的餐费、娱乐不能抵扣,如果招待个人住宿的话,所发生的住宿费属于个人消费,同样无法抵扣。

7. 餐饮费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一、餐饮费不可以抵扣进项税二、餐饮业是纯地税管理必须再领取营业执照后30个自然日内办理税务登记三、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说会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等

餐饮费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8. 餐饮费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法律分析:餐饮服务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根据各种不同情况可以放在相应科目,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如果是日常管理部门的组织招待可以放在管理费用,二级明细可设置为招待费;
如果是销售产品过程中产生的餐饮费用,可以放在销售费用,二级明细招待费;
管理费用属于期间费用,在发生的当期就计入当期的损失或是利益。
企业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管理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管理费用,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该科目按管理费用的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法律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
(四)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 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