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火规范的商业服务网点面积300平米有什么意义

2024-05-10 06:30

1. 建筑防火规范的商业服务网点面积300平米有什么意义

意义是用于消防规范防火,开业前要报消防检查合格才能经营。通常会配灭火器,消火栓,两个以上安全出口,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商业服务网点的定义:“设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每个分隔单元建筑面积不大于300_的商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
“建筑面积”是指设置在住宅建筑首层或一层及二层,且相互完全分隔后的每个小型商业用房的总建筑面积。比如,一个上、下两层室内直接相通的商业服务网点,该“建筑面积”为该商业服务网点一层和二层商业用房的建筑面积之和。

扩展资料:

商业服务网点的消防设计
1、建筑高度的计算: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5.4.11条的条文解释:设有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仍可按照住宅建筑定性来进行防火设计,住宅部分的设计要求要根据该建筑的总高度来确定。该建筑的总高度计算应从室外消防道路地面算起。
2、建筑面积、安全出口数量的设计:对于单层的商业服务网点,当建筑面积大于200_时,需设置2个安全出口。对于2层的商业服务网点,当首层的建筑面积大于200_时,首层需设置2个安全出口,二层可通过1部楼梯到达首层。
当二层的建筑面积大200_时,二层需设置2部楼梯,首层需设置2个安全出口;当二层设置1部楼梯时,二层需增设1个通向公共疏散走道的疏散门且疏散走道可通过公共楼梯到达室外,首层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商业服务网点

建筑防火规范的商业服务网点面积300平米有什么意义

2. 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的安全疏散要求有哪些

1、安装可靠的灭火设施,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灭火器等;2、建立灭火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制度,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3、建立安全疏散系统,包括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牌、疏散路线标识等;4、建立安全检查体系,定期对建筑结构、设施、设备、安全防护系统等进行检查;5、安装火警报警系统,及时发出火警报警,以便及时采取措施;6、组织安全疏散演练,保证疏散路线正常使用;7、建立安全疏散责任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责任。【摘要】
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的安全疏散要求有哪些【提问】
1、安装可靠的灭火设施,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灭火器等;2、建立灭火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制度,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3、建立安全疏散系统,包括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牌、疏散路线标识等;4、建立安全检查体系,定期对建筑结构、设施、设备、安全防护系统等进行检查;5、安装火警报警系统,及时发出火警报警,以便及时采取措施;6、组织安全疏散演练,保证疏散路线正常使用;7、建立安全疏散责任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责任。【回答】

3. 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的安全疏散要求有哪些

一、防止火灾及其他灾害的发生:1.应安装火灾警报设施,并定期检查、维护和维修;2.应设置消防疏散口,并定期清理、检查和维修;3.应安装并定期检查和维修消防设施,如灭火器和消防栓;4.应及时处理可能导致火灾发生的危险因素;5.应按照相关规定设置防火分区,以防止火灾的扩散;6.应定期检查和清理室内排烟系统;7.应建立及定期检查和演练火灾应急疏散程序;8.应定期检查和清理室内电气设备;9.应限制使用易燃易爆物品;10.应及时处理消防安全隐患。二、安全疏散:1.应建立室内安全疏散程序,并按规定演练;2.应设置室内安全疏散标志,并定期检查;3.应设置室内安全疏散路线图,提示疏散者按照安全路线疏散;4.应设置逃生道路,并定期清理和检查;5.应设置消防疏散口,并定期清理和检查;6.应安装室内安全疏散设施,如安全出口、安全梯等;7.应确保室内通道宽敞明亮,不受任何障碍;8.应建立紧急疏散程序,严格执行;9.应及时处理可能导致火灾发生的危险因素。【摘要】
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的安全疏散要求有哪些【提问】
一、防止火灾及其他灾害的发生:1.应安装火灾警报设施,并定期检查、维护和维修;2.应设置消防疏散口,并定期清理、检查和维修;3.应安装并定期检查和维修消防设施,如灭火器和消防栓;4.应及时处理可能导致火灾发生的危险因素;5.应按照相关规定设置防火分区,以防止火灾的扩散;6.应定期检查和清理室内排烟系统;7.应建立及定期检查和演练火灾应急疏散程序;8.应定期检查和清理室内电气设备;9.应限制使用易燃易爆物品;10.应及时处理消防安全隐患。二、安全疏散:1.应建立室内安全疏散程序,并按规定演练;2.应设置室内安全疏散标志,并定期检查;3.应设置室内安全疏散路线图,提示疏散者按照安全路线疏散;4.应设置逃生道路,并定期清理和检查;5.应设置消防疏散口,并定期清理和检查;6.应安装室内安全疏散设施,如安全出口、安全梯等;7.应确保室内通道宽敞明亮,不受任何障碍;8.应建立紧急疏散程序,严格执行;9.应及时处理可能导致火灾发生的危险因素。【回答】

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的安全疏散要求有哪些

4. 最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商业服务网点有哪些要求

2.1.4 商业服务网点 commercial facilities

设置住宅建筑首层或首层及二层每隔单元建筑面积于300m2商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型营业性用房
5.4.11 设置商业服务网点住宅建筑其居住部与商业服务网点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低于2.00h且门、窗、洞口防火隔墙1.50h燃性楼板完全隔住宅部商业服务网点部安全口疏散楼梯应别独立设置 商业服务网点每隔单元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低于2.00h且门、窗、洞口防火隔墙相互隔每隔单元任层建筑面积于200m2该层应设置2安全口或疏散门每隔单元内任点至近直通室外口直线距离应于本规范表5.5.17关层其建筑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疏散门至近安全口直线距离 注:室内楼梯距离按其水平投影度1.50倍计算
8.2.4 员密集公共建筑、建筑高度于100m建筑建筑面积于200m2商业服务网点内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高层住宅建筑户内宜配置轻便消防水龙

5. 最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商业服务网点有哪些要求

  建筑防火规范的商业服务网点面积300平米意义是用于消防规范防火,开业前要报消防检查合格才能经营。通常会配灭火器,消火栓,两个以上安全出口,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1、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0.14 商业服务网点 commercial service facilities
  居住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设置的百货店、副食店、粮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该用房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2,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 的楼板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隔墙与居住部分及其它用房完全分隔,其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与居住部分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分别独立设置。
  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7
  超过300平米的已经不能叫做商业网点,因此建筑性质不再是住宅楼
  而为商住楼
  应按照公建的标准进行设计。
  比如消防前室应按照公建:6平米设计。
  6.2.1.1 楼梯间入口处应设前室、阳台或凹廊。
  6.2.1.2 前室的面积,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00m2,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0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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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商业服务网点有哪些要求

6. 最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商业服务网点有哪些要求

1、在住宅建筑下面,由首层进入,可以上到该网点的二层,上下两层相加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的小型营业用房,即进入套内空间后的上下面积之和不超过300平方。2、仅在首层设置不超过300平方的商业网点是否可行?答:可行。3、仅在二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是否允许?答:不允许。4、如首层设置60平方,二层设置240平方是否可行?答:如果二层240平方对应的首层也是商业服务网点,则可行,若做其他用途则不行。5、门的宽度数量等无规定,从商业经营考虑,一般会开的比较大。6、可否在三层打通楼板使用?答:不可。7、网点内是否需要设置封闭楼梯间或者对楼梯本身有燃烧性能及耐火极限的要求?答:首先不需要封闭楼梯间,其次二层如果不做营业用房,仅供业主辅助使用,不做防火要求;若二层也作为营业用房,楼梯的宽度、坡度等应满足疏散楼梯的要求。宽度一般做1400较好,至少不小于住宅楼梯的疏散宽度。8、网点内任一点到安全出口的距离应按“不宜大于30M”来执行。理论依据老《高规》6.1.7《建规》5.3.13。9、相邻商网之间的隔墙做防火墙,墙上装甲级防火门,可否?答:否。10、可否设在地下一层和首层。答:否。11、首层可否向下开设地下室作为该网点的仓库?答:不可。12、是否设消火栓?答:对低层而言,无需设置。当面积大于200平方时,则应设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建规》8.3.3。对高层而言要分别对待:a.下述高层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筑高度超过100米,无论户内是否设有集中空调的住宅。高度不超过100米,设有集中空调的一类高层建筑。注意:切忌将“商业网点”等同于“户内用房”,前者强调商业功能,后者强调居住功能。(7.6.1条>100M高层、7.6.2条≤100M的一类高层住宅的户内用房不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b.无自动喷水的应设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对商业服务网点而言,只能设在首二层,因此其疏散,均可按照《建规》执行。不知道这样说怎么样??

7. 最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商业服务网点有哪些要求

这里只说说新的要求吧,对于以前的面积要求就不提了
居住部分与商业服务网点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
商业服务网点中每个分隔单元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相互分隔,当每个分隔单元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200平方米时,该层应设置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门。

最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商业服务网点有哪些要求

8. 商业服务网点按什么考虑消防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0.14 商业服务网点 commercial service facilities
居住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设置的百货店、副食店、粮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该用房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2,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 的楼板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隔墙与居住部分及其它用房完全分隔,其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与居住部分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分别独立设置。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7
超过300平米的已经不能叫做商业网点,因此建筑性质不再是住宅楼
而为商住楼
应按照公建的标准进行设计。
比如消防前室应按照公建:6平米设计。
6.2.1.1 楼梯间入口处应设前室、阳台或凹廊。
6.2.1.2 前室的面积,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00m2,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0m2。
6平米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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