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维修基金发票丢了怎么补办

2024-05-03 10:10

1. 住房维修基金发票丢了怎么补办

不可以补办的。可以凭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购房合同,付款票据,到当初缴纳维修基金的部门,申请查阅你的维修基金票据存根,然后要求复印存根,加盖财务的公章,一样作为维修基金票据使用。【摘要】
住房维修基金发票丢了怎么补办【提问】
亲亲你好哦~住房维修基金发票丢了是不可以补办的哦【回答】
不可以补办的。可以凭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购房合同,付款票据,到当初缴纳维修基金的部门,申请查阅你的维修基金票据存根,然后要求复印存根,加盖财务的公章,一样作为维修基金票据使用。【回答】
维修基金缴纳标准是根据住建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1、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回答】
2、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3、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回答】

住房维修基金发票丢了怎么补办

2. 维修基金票据丢了怎么办理房产证

可以凭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购房合同,买房付款凭据,到缴纳维修基金单位,要求复印你的维修基金存根,加盖公章,就可以凭此和契税完税证明,申请办理房产证。

办理房产证流程: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3. 住房维修基金发票丢了怎么补办

下午好呀亲亲,很高兴为您解答。[心]住房维修基金发票丢了补办流程:1、到维修基金窗口,补办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备案合同、购房发票进行查档核实,如确认已交,由窗口工作人员给予出具登报声明作废的手续。2、到当地的报社登报声明丢失收据作废。3、拿刊登丢失票据声明作废的报纸,再回到维修基金窗口,并附带出具登报手续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由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合格后,留存报纸、登报手续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然后,窗口工作人员到局财务科进行办理。4、补办时间为20个工作日,由本人携带身份证领取补办收据。【摘要】
住房维修基金发票丢了怎么补办【提问】
下午好呀亲亲,很高兴为您解答。[心]住房维修基金发票丢了补办流程:1、到维修基金窗口,补办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备案合同、购房发票进行查档核实,如确认已交,由窗口工作人员给予出具登报声明作废的手续。2、到当地的报社登报声明丢失收据作废。3、拿刊登丢失票据声明作废的报纸,再回到维修基金窗口,并附带出具登报手续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由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合格后,留存报纸、登报手续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然后,窗口工作人员到局财务科进行办理。4、补办时间为20个工作日,由本人携带身份证领取补办收据。【回答】

住房维修基金发票丢了怎么补办

4. 住房维修基金发票丢了怎么补办

如果房屋维修基金发票丢了是可以补办的,补办丢失维修基金专用收据程序:1、到维修基金窗口,补办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备案合同、购房发票进行查档核实,如确认已交,由窗口工作人员给予出具登报声明作废的手续。2、到当地的报社登报声明丢失收据作废。3、拿刊登丢失票据声明作废的报纸,再回到维修基金窗口,并附带出具登报手续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由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合格后,留存报纸、登报手续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然后,窗口工作人员到局财务科进行办理。4、补办时间为20个工作日,由本人携带身份证领取补办收据。【摘要】
住房维修基金发票丢了怎么补办【提问】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您说的这种情况不可以补办的。可以凭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购房合同,付款票据,到当初缴纳维修基金的部门,申请查阅你的维修基金票据存根,然后要求复印存根,加盖财务的公章,一样作为维修基金票据使用。【回答】
根据住建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1、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2、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3、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回答】
通过上文的解释,我们可以了解到就是维修基金发票如果弄丢的话是没有办法可以补办的,但是可以去维修基金部门查询票据存根。【回答】
但是也有的地方政策是不一样的。【回答】
如果房屋维修基金发票丢了是可以补办的,补办丢失维修基金专用收据程序:1、到维修基金窗口,补办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备案合同、购房发票进行查档核实,如确认已交,由窗口工作人员给予出具登报声明作废的手续。2、到当地的报社登报声明丢失收据作废。3、拿刊登丢失票据声明作废的报纸,再回到维修基金窗口,并附带出具登报手续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由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合格后,留存报纸、登报手续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然后,窗口工作人员到局财务科进行办理。4、补办时间为20个工作日,由本人携带身份证领取补办收据。【回答】
两者是不矛盾的,有没有这个发票也都可以为主。【回答】
[左捂脸]【回答】
那办理房产证怎么办【提问】
有凭证即可,房屋维修基金不交是不可以办理出房产证的,办理房产证时必须出具维修基金的缴款凭证。【回答】
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回答】

5. 住房维修基金收据丢了怎么补办

法律分析:房屋维修基金的收据丢失了是可以申请补办的,补办人本人需携带身份证、备案合同、购房发票到办理维修基金的窗口进行查档核实,如确认已交,由窗口工作人员给予出具登报声明作废的手续。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住房维修基金收据丢了怎么补办

6. 维修基金票据丢失在哪补办

 若仅房屋维修基金发票丢失,可在办理房产证前,先前往缴纳维修基金的税务窗口,开具已缴纳维修基金的证明,税务窗口盖章,可拿此证明前往房管局正常办理房产证手续。

法律依据;《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管委会成立前(即维修基金代管期间),维修基金原则上不得使用。确需使用的,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物业管理企业应委托经市国土房管局认可的专业中介机构对维修工程的必要性及费用依照相关标准定额进行评估和核算。
经中介机构认定后,物业管理企业方可进行维修工程。
维修工程结束后,中介机构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应出具证明,不合格的,应要求返工。
4、物业管理企业持维修工程结算发票及中介机构出具的证明到代管单位申请支取维修基金。

7. 房屋维修基金发票丢了怎么办

房屋维修基金发票丢了办法如下:
1、到维修基金窗口,补办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备案合同、购房发票进行查档核实,如确认已交,由窗口工作人员给予出具登报声明作废的手续。
2、到当地的报社登报声明丢失收据作废。
3、拿刊登丢失票据声明作废的报纸,再回到维修资金窗口,并附带出具登报手续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由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合格后,留存报纸、登报手续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然后,窗口工作人员到局财务科进行办理。
4、补办时间为20个工作日,由本人携带身份证领取补办收据。
综上所述,你知道房屋维修基金发票丢了之后应该怎么办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房屋维修基金发票丢了怎么办

8. 房屋维修基金的发票丢失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
去缴纳维修基金的地方询问,都有补办的。一般是找出存根,复印,再盖章。有的城市比较先进,会重新打印。办理房产证,需要你出示契税完毕票据,缴纳住房维修基金票据,以及购房票据,购房合同,你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才给你办理房产证。

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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