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合同委托人可以是投资顾问吗

2024-05-04 04:16

1. 资产管理合同委托人可以是投资顾问吗

 
 
立项人: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丙方(公证人):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为此达成协议合同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一、 
甲方出资委托乙方投资股票、期货,乙方全权负责买卖以获取投资收益。 甲方拥有资金调拨权乙方拥有买卖交易权,甲方不应干涉乙方交易及不向第三方透露交易情况,乙方亦有义务保守甲方隐私及将可能造成的亏损减至最低。 
乙方不承诺保底,股票基本帐户如连续三个月低于本金的90%或即刻低于80%,期货基本帐户如连续三个月低于本金的80%或即刻低于70%,甲方即可终止委托。 二、 
投资时间以年为单位,乙方计提以帐户市值为标准。 
计提方法:年盈利5%以内不提,5%—50%提10%,50%—100%提20%,100%—150%提30%,150%—200%提40%,200%以上提成为50%。分红以现金或转帐形式在十天内完成。 三、 
管理年费:盈利5%以内不收取,5%以上收取账户期初资产2%作为管理
年费。 四、 
合同期内甲方对帐户保证金不应变动,以保证本金的前后一致性。如确
需变动需甲乙双方共同认可,并由丙方公证。 五、 
如一方提出提前中止合同,或因特殊情况无法履行合同中之承诺,应及
时知会对方,双方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如确需中止合同,须经甲乙双方认可并由丙方公证。 六、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人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
生效,至双方合同完毕之日失效。期后如甲乙双方有意合作需另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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