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关于临时工的问题,谢谢各位啦

2024-05-04 05:06

1. 一些关于临时工的问题,谢谢各位啦

  就你叙述内容,回答如下:
  1、中国现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所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都是劳动合同关系,已经没有临时工和正式工的区分,每个用人单位都有义务与所有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即使在临时岗位上用工,应聘者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要求依法为劳动者建立各种社会保险,享有相关的福利待遇。
  2、小张被打并受伤入院之事属于治安或者刑事案件,住院期间发生的的所有费用该由加害人承担。小张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被打还是非工作时间被打?你没有细说。
  3、用人单位在小张住院期间对其解雇是违法的,小张的劳动保障权益被侵犯可以依法维权。电话12333是全国统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咨询、举报、投诉电话。
  《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违法(拖欠工资等等),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书面举报或者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9条),要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处理。或者,劳动者依法直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对仲裁不服,劳动者还可以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10元/件),将用人单位告到法院。
  《劳动合同法》第77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一些关于临时工的问题,谢谢各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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