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子的所涉案件

2024-05-07 20:03

1. 方舟子的所涉案件

 早年和方舟子同时在美国的肖传国曾一直支持方舟子“打假”。但因为哈佛大学的夏建统一事,肖传国不得不质疑方舟子的“打假”方式。24岁的夏建统是哈佛大学博士生,因当时杭州请他担纲西湖规划,当地媒体称他是“哈佛博士”,方舟子就举报夏建统并要求哈佛开除他。肖传国认为方舟子不该这么“打假”,“博士和博士生就一字之差”,毕竟那不是夏建统的错。早在2001年的8月,肖传国就匿名“昏教授”,在新华网发表《对方舟子学术打假的批评以及反思》批评方舟子的“学术打假”方式。此后肖传国也一直沿用这个名字与方舟子在网上争斗。直到2005年中科院院士评选,肖传国过了第二轮,在网上公示时,“昏教授”才被方舟子发现。肖传国认为方舟子寻找他多年,“他就像发疯了,他就利用《北京科技报》,立马造很多谣。”包括指责肖传国伪造简历和学历等。方舟子在《脚踏两只船的院士候选人》一文中称,质疑肖传国研究多年的“肖氏反射弧”并没有得到过公认。“肖氏反射弧”是用截瘫后废用的体神经通过手术,将其与支配膀胱的内脏自主神经混合杂交,形成一种新的可从皮肤控制的神经反射排尿通道。而患者接受手术后,则只需挠挠大腿内侧,就可以自主控制排尿。1999年和2004年,该项技术分别被国家卫生部鉴定为国际领先和国际先进,并且建议推广应用。2005年9月14日,肖传国以方舟子撰文污蔑“严重损害了自己的名誉权”为由,将方舟子告上法庭。2006年8月份,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判决方舟子败诉。虽然案件判下来了,但案件一直未得到执行。在肖传国看来,方舟子输了官司后,就把钱全部放到他配偶刘菊花的账户上了。但律师查明他在中国没有银行账户,在美国也没有银行账户。当时的律师调查还表明,方舟子不仅没有银行账户,“他在美国也没有房子,没有工作,他是个三无人员,他没有居住处。”肖传国随后申请了强制执行,所有的费用全部从方舟子配偶刘菊花的账户上强行划走。正因为法院的强制执行,方肖之间的争论才愈演愈烈,最后发生了所谓“肖传国雇凶伤人”事件。当时的媒体报道重点,也聚集在肖传国雇凶伤害方舟子上。 肖传国拿出了方舟子及其律师彭剑收买他的病人造假的证据,病人家属已承认当时被收买。肖传国的律师已经准备好了起诉方舟子的相关材料。对于方舟子指责肖传国的事情,肖传国除了用事实回应外,还多次公开承诺,发现方舟子对他的哪一条指控属实,就奖励5万元人民币。肖传国的话放出多年,直到现在(2014年8月)为止,没有人能指出方舟子对他的哪一条指控属实。  2006年11月20日,北京市二中院对“刘子华遗孀起诉科学打假人方舟子涉嫌侵害名誉权”案做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方舟子使用带有丑化性词汇形容“八卦宇宙论”创始人刘子华,贬损了这位去世14年的留法博士人格,构成名誉侵权,判决方舟子和刊登言论的北京科技报社各赔偿刘子华家属2万元。北京市二中院在判决中认为,方舟子撰文对刘子华“八卦宇宙论”的科学性提出质疑是可以的,但在文中方舟子却将批判刘子华的理论上升到评价刘子华的人格,并用“欺世盗名的行径”、“欺世盗名之徒”、“来自中国的江湖术士”等没有任何根据且带有明显丑化、侮辱性质的词汇来形容刘子华,使刘子华的人格受到贬损,名誉受到侵害,方的行为构成了对刘子华名誉的侵害。  2007年4月16日,西安翻译学院诉《北京科技报》和方是民[方舟子]名誉侵权一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2006年11月14日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作出了方舟子败诉向原告道歉赔款的终审判决。至此,西安翻译学院诉方是民[方舟子]名誉权案件,获得了终审的胜诉。 2005年7月和8月,《北京科技报》和方是民[方舟子]分别发表文章,对西安翻译学院以及丁祖诒院长进行人身攻击。文章连续在《北京科技报》两次发表,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西安翻译学院为了挽回影响,委托律师要求北京科技报社予以调查,并在调查的基础上,为西安翻译学院恢复名誉。判决生效后,十天内,如北京科技报社和方是民[方舟子]不予以公开道歉,为西安翻译学院和丁院长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执行赔款义务,西安翻译学院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但《北京科技报》并未进行调查,而是支持方是民[方舟子]的一面之词,对西译再次诋毁,并在二审诉讼中书面表示:在此事中,不愿意调查西安翻译学院。西安翻译学院被迫采取了法律手段,经过一年零八个月的两级诉讼,终于为学院恢复了名誉。西安翻译学院表示,虽然经济损失没有得到完全赔偿有些遗憾,但西译人更在乎自己的名誉。  2014年7月23日上午9时30分:海淀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反诉被告)方是民(笔名方舟子)与被告(反诉原告)崔永元名誉权纠纷一案。 崔永元与方舟子两人从“转基因食品该不该吃”的“科学辩论”转到一系列骂战,并从网络微博吵上了法庭。在持续长达8小时30分钟的庭审中,双方激辩,互指对方“恶意诉讼”。为证明崔永元未侵权,其律师对24条涉案微博逐条说明。“崔永元所称人渣有事实依据。香港凤凰卫视曾报道的一个内地网评人渣排行榜,方舟子在这个排行榜上排名第二。”此番话立刻引得庭下一阵哄笑。崔永元一方还举出此前新浪微博网络排行榜,“根据微博谁造谣最多的投票结果,方舟子得票89.9%,所以崔永元称方舟子为骗子不是信口开河。”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审判决崔永元删除法院认定的侵权微博、向方舟子赔礼道歉,赔偿方舟子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及合理支出1万5千元。对崔永元的反诉,判决方舟子删除法院认定的侵权微博、向崔永元赔礼道歉,赔偿崔永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5千元及合理支出2万元。随后,双方均提起上诉。2015年9月17日上午,北京一中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并确定将于2015年9月28日9时30分进行二审开庭审理。 2015年9月28日上午,北京一中院开庭审理了方是民与崔永元名誉权纠纷上诉一案。最后,上诉双方均表示坚持上诉意见,不同意调解。本案未当庭宣判。 2015年12月25日上午,北京一中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宣判,驳回双方上诉,维持了一审判决。

方舟子的所涉案件

2. 方舟子事件是怎么回事?

方舟子事件是指方舟子一系列打假事件,从2000年方舟子开始一系列打假、反学术腐败活动。由于在评判时过于犀利,方舟子本人和他的言论在社会上引起极大争议,并被怀疑部分行为有商业目的。
尽管人人喊“打假”,但并不是人人都喜欢“打假英雄”,方舟子被袭后的舆论反应就证明了这一点。

人物经历
从高中开始,方舟子很喜爱文学,发表了一些诗歌,也参与创办过诗社。

1985年毕业于云霄一中,以福建高考语文第一的成绩考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生物系,结束五年本科后去了美国。
1991年1月正式入学密歇根州立大学生物化学系,1995年年底拿到博士学位。
1993年,在美国读书的方舟子经常浏览一个缩写为ACT的中文网站,方舟子在这里发表了不少文史类小文章。

3. 方舟子遇袭案判决书

还没有发现。原因有三:
想必是检察院、法院觉得判决遭到广泛质疑,没有公布。
作为辩护律师,虽然认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他是想以故意伤害罪辩护,因轻微伤从而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但也担心司法机关遭到质疑大了也不排除以故意杀人罪(未遂)追究的可能性。
而作为受害人虽然希望以故意杀人追究,但也担心质疑大了,司法机关有可能以故意伤害定性,又因轻微伤而无法追究,最后导致不追究肖传国刑事责任,而以治安处罚了事。
这是一个四部满意的判决!

方舟子遇袭案判决书

4. 方舟子事件是怎么回事

2017年9月9日,云南省普洱茶协会就方舟子发表的《喝茶能防癌还是致癌?》一文中称喝普洱茶能致癌的言论损害了云南省普洱茶产业的声誉,损害了云南省600万茶农的合法权益,对此省普洱茶协会正式起诉方舟子,要求其对不当言论作出公开道歉,同时索赔600万元名誉损失费 。

专家声音:
云南省茶科所原所长张顺高:这样的言辞先不说可信度有多高,但其言论对于云南的普洱茶产业所带来的影响事关重大,普洱茶产业是我省少数民族地区以及边远贫困地区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依靠,这关系着600万茶农的生计。这件事一定要认真对待,依法处理。
云南农业大学茶学院张芳赐教授:方舟子在文章中所列举的科学数据,违背了科学研究常理,仅就所选用的样品数据就存在很大的不科学性,我们省内相关科研院所会通过更加完备的样本数据采集工作,证实方舟子在数据上的不真实性。
云南省茶办主任王兴原:对于方舟子言论,不讲事实,恶意中伤甚至诽谤造谣的言行,必须受到责罚。科学需要敬畏,科学家应该得到尊重,但科学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科学实验为基础,得出科学结论。

5. 方舟子被打事件

  这几天,方舟子被打一案无疑是各大网络平媒最最火爆最最热门的新闻,各种消息,各种评论风声雷动,铺天盖地,好几天以来,一直占据着各大新闻媒体网络媒体的头版头条,前几天,虽然有关河南安阳曹操西高陵大墓的新闻及争论曾经火爆一时,但自从方先生挨打的消息一经传来,一直烈火烹油,持续升温的西高陵真假曹操墓之争,似乎也冷了下来,几乎没有多少人再谈论这个话题了。最吃亏的,莫过于赵本山与易中天之强强联合,欲打造一种雅俗一体的大众娱乐的这条新闻,易赵二人本来好不容想到了这个点子,欲在坊间网里,制造一场轰轰烈烈的爆炸性新闻及轰动,怎奈这二人一手策划的“二人转”却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关心的人实在不多,甚至连老赵头那卖力的表演,易中天那夸张的表情,似乎也没有真正的搞出多大的响动来,真难为这两位老爷子了。

  原因何在?因为有方舟子挨打的消息正火着呢,故人们的注意力并没有转移到赵易二人所策划的轰动事件中去。庄子道: “日月出矣,而爝火不息,其于光也,不亦难乎!”意思是“太阳都出来了,你老先生还去点亮火把,这不是白费劲么?”故赵本山易中天选择这个时候来“二人转”,来“雅俗联手”,实在是选错了时辰,若其避开了方舟子的锋芒,仅凭这二位老爷子以往的声望以及现目前滑稽而夸张的表情,就足以一举而雷遍举国上下的了,这一点我敢肯定!

  舟子先生的挨打肯定是确有其事的,并非像有些先生所推测的“只是方舟子先生所报的假案”,否则,绝对不会如此吸引全国公众的眼球,绝不会整出如此大的动静来,绝不会盖过西高陵,甚至赵本山易中天这二位老爷子的风头,问题在于,方舟子之挨打,究竟是何人所为?目前全国民众十之八九都认为打方舟子之人一定是方先生因为打假而得罪过的人,是出于对方舟子先生的报复。

  诚然,因方先生打假而得罪过的人未必不会报复方先生,也未必不会亲自或买凶来采取如此的暴力手段来对方先生施暴,然而,令人纳闷的是,方先生本人及他所有的支持们尽管都言之凿凿,却始终不肯正面回答(或根本回答不出来)不少网友甚至包括著名诗人赵丽华女士所提出的以下两个问题:

  其一是已经被暴徒喷过迷幻药并已感觉头晕目眩双腿发软的方先生,在歹徒奔袭的时候,为何能健步如飞,变成了神行太保戴宗,迅速摆脱了歹徒们的追击,莫非歹徒向他喷射的并非方先生个人所描述的辣椒水或麻醉药,而真是一种神仙水,迅速让他练就了神功,或者迅速让他脱胎换骨,成了王军霞刘翔刘易斯博尔特一类的神鹿,因而可以从被喷到神水的离歹徒很近的地方,迅速逃逸了歹徒的追杀了么?

  其二是打击的方式,方先生自述的挨打过程是:歹徒一击不中,就抛击,抛击不中,又抛击,终于击中了他的腰部,于是让他流了血,受了轻伤,然而并无大碍。

  锤击头部,一定血花四溅,这是没问题,因为这是硬碰硬。但问题在于被抛来的铁锤所击中的并非方先生的脑袋,而是他的腰部,正如许多网友所质疑的,腰部遭到了抛来的锤击,理该是瘀伤或内伤,一般并不会导致外部流血,倘若外部都流血了,理该是由于内脏破裂所引发的体内大出血冲破了人体的表皮,则危乎高哉,简直会让人一命呜呼的,就决不会是什么轻伤,也决不会如方先生所描述的那样“并无大碍”。我想,也许歹徒的铁锤所击中的是方先生的头,而并不是他的腰,所以才让他流了血,受了点轻伤吧,否则,决不会发生这样的结果的。真不知那歹徒的铁锤击中的到底是方先生的头?还是他的腰?但这毕竟是我们这些凡夫俗子的担心及顾虑,或许对方舟子先生这样的高明的人而言,头就腰头,腰就是头,头腰问题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确确实实挨了打。

  但,事实上,头腰问题关乎科学发现,甚至还关系到人的家庭幸福,这个问题如不解决,则方先生在未来科技史,打假史上的地位则殆殆乎危哉,昔苹果落地,击中了牛顿的头,因而让牛顿先生豁然开朗,发现了万有引力定律,倘若那苹果击中的并不是牛顿的头而是他的腰,则牛顿先生未必会有如此重大的科学发现,况且所有的历史书均明确记载着那苹果打的是牛顿的头,并明确表示并不是他的腰。旧时候,富豪人家的小姐招亲据说是要抛绣球的,小姐的绣球即将抛出的时候,绣楼底下一定有一大群仰着头,张着嘴,哈喇子流得几尺长的男子汉,盼望着小姐抛下的红绣球正砸在自己头上,倘若被小姐的绣球砸中了头,就能当上乘龙快婿,安享荣华富贵。但如果只是被那绣球砸中了腰,那是不算数的,得乖乖的把球捡起来,送到楼上去,让小姐再抛一次。这正如老谋子在《红高粱》中所唱的:“抛洒着红绣球啊,正打中我的头啊,与你喝一壶啊,红红的高粱酒啊,红红的高粱酒哦喂”。要想喝到红红的高粱酒必要条件是要被打中头,若是被打中了腰,那是喝不上的,连老谋子也明白得很,早就把这个道理写进他的作品《红高粱》里了。可见,洋人及古人对于头和腰是分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不像方舟子及我们现在的许多中国人那样总是含含糊糊,打死也不肯将腰和头区分开来,所以洋人中能出牛顿那样的大科学家,古人也可以娶到大户人家的小姐当夫人,过上幸福的日子,而方先生及现在的许多中国人总是当不上大科学家,娶不到大户人家的千金当太太,这或许正是对方先生及现在的中国人不分头腰的报应吧,活该!

  面对着公众质疑的这二个问题,方先生及其家人朋友,包括与方先生形成铁三角关系的司马南等人,始终“王顾左右而言他”,绝不肯正面回答及解释,这不能不让人疑窦丛生。尽管殴打方舟子之人,从表面的逻辑推理看来,最大的可能性是所谓的报复行凶者,然而,方先生一日不正面解答网友们疑问,一日不将他的头和腰区分开来,他自己也摆脱不了雇凶自残的可能性,况且,他毕竟还是这次挨打门事件的最大的受益者,自方先生挨打之后,客观事实是,他几乎赢得了中国社会最广泛的支持和同情,一夜之间就嫣然从一个似是而非的“打假斗士”变成了一个几乎全社会都公认的空前的民族英雄,恰似咬啮雪苦节的苏武,舍身求法的玄奘,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孔明,以及三九严寒何所惧,一片丹心向阳开的江姐,甚至是又一个炸碉堡的董存瑞,以及堵抢眼的黄继光等等,云云,谁说他自己一点作案的动机都没有呢?谁说冰雪聪明的方大人当初一定就不会料到有这个对他美满结果呢?

  当然,挨打门事件最大的另外一个受益者就是某些炒作这一事件的网络媒体,此事件真可是为他们赚够了眼球人气和点击,由此获得的受益也是令人难以想象的,它们也有强烈的作案动机,决不能将它们排除在嫌疑人之外。

  而恰恰相反,看似最有可能作案的那些所谓的打击报复者,比如像唐骏,李一,肖传国等人,却恰恰成了这次事件最大的受害者,他们是最没有捞到好处的人,一方面受到了几乎全社会的猜忌与怀疑,另一方面受到了几乎全社会的嘲笑与不齿,而且,如果这事真是他们干的话,他们还要为将来的罪行败露而坐牢,杀头,而他们却仁慈地让他们最恨的方舟子先生轻易逃脱了锤击,让已经中了迷幻药的方先生,晃晃悠悠地从容离去,只不过让他受了点点轻伤,或是以便于让他有足够精力和体力召开记者招待会,接受着全国人民的抚慰与奖励吧,所以,如果用“结果论”来解释,这帮人其实最没有作案动机的人,但万事皆有可能,假如真是这帮家伙们干的,这帮家伙真可谓“偷鸡不着折把米”,“周郎妙计安天下,赔了夫人又折兵”,笨伯一群!

  方舟子的挨打门事件之所以会引起如此巨大的轰动,而方舟子之所以会被很多人当成民族英雄,有一个预设的前提,行凶者一定是那些造假者或造假者指使的,他们是因为受到了方先生的揭露而恼羞成怒,报复行凶,中国人对造假者的疾恶如雠,中国人对打假英雄孤军奋战的英雄壮举的崇拜造就了对这样一场轰轰烈烈方舟子挨打门事件的极大关注,引发了一场关于方舟子挨打门事件的轰轰烈烈的全民大讨论,但在袭击方舟子的歹徒并没有抓获以前,一口就咬定行凶者一定是这些造假者或造假者的帮闲,其实并不科学,也不客观,须知在真相大白之前,人人都有作案的嫌疑,谁也脱不了干系,现在就将方舟子列为空前的民族英雄,甚至就有人现在将方舟子选为2010年十大中国感动人物,个人感觉,也许太早了点,等案情大白于天下之时再列入和评选不是更好么?

方舟子被打事件

6. 方舟子遇袭的案件二审

昨天9时左右,法院门口的路边停着几辆警车,但法院门口没有拉起警戒线。有些自称是肖传国的支持者提早赶到法院门口,他们每个人手里都抱着一摞厚厚的印刷书,像长篇小说一样,书皮上写着“方舟子恶斗肖传国始末”。据肖传国的支持者介绍说,此书介绍了方肖二人多年来的“斗争”经历。多名支持方舟子的网友也赶来了,他们对记者说,“方舟子是受害者,我们支持他。”9时10分左右,肖传国的辩护律师高子程出现在法院门口。他立即被众多媒体记者围在当中。高子程介绍了肖传国的近况。不久,身穿白色唐装的方玄昌来到法院门口,高子程向方玄昌挥手打招呼,这才引起记者们的注意。众多记者立即追了过去,方玄昌强调说,“病例作为本案关键证据,没有如实记录他被打后在医院救治时的实际情况,病例甚至没有对其生命指征的记录,这可以说是伪证。”方舟子本人没有到庭。9时40分多,肖传国的辩护人高子程律师拿着判决书走出法院。“一中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高律师对记者说,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因此驳回了肖、戴二人上诉。关于肖传国对二审判决的态度,高律师介绍说,“在宣判后,肖传国没有说什么。”高律师还说,肖传国的妻子在法院听了宣判,其妻曾表示,“只要法院判肖传国有罪,就会考虑申诉”。但是,肖传国最终是否会申诉,还要看其本人的意见。“肖传国被抓后,在看守所关了一段时间。”高律师说,肖传国被法院判处拘役5个半月,这意味着他还得在看守所里待4个半月。据方玄昌代理人彭律师介绍说,在二审中,己方向法院提交了一篇媒体有关方玄昌被打受伤的报道、受害患者的说法等,他们还申请请该报道的记者出庭作证,最终他们的意见没有被采纳。此外,方玄昌在二审中仍然申请重新进行伤情鉴定,二审法院以“理由不充分”不予准许。提起对二审结果的看法,方玄昌显得很激动。“我们肯定要提出申诉。”方玄昌说,肖传国在公安机关的视频中说只想把我们打个鼻青脸肿,那是谎言,可是谎言居然被司法机关采纳了。方玄昌认为,他们的证据很充分,司法机关却没有采纳,他们会把司法程序走到底的。“当初我们打假,就曾想到过会遭到报复。我们对于‘报复’有心理准备。我还会继续打假。”方玄昌说,但是这个判决结果,会使他陷入“无尽的危险之中”,凶手坐几个月牢就可以出来,他要是花一个月搬家,对方花一个小时就可以找到他,也只能自己小心一点了。肖传国的辩护人高子程律师表示,在二审中,他坚持为肖传国做无罪辩护。高律师认为,肖传国的行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是故意伤害性质,但由于伤情鉴定不构成轻伤,还不构成犯罪,应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如果认为雇凶打人的行为尽管未达到严重后果,也要追究刑事责任,可以通过修改现行法律来予以规范,但不能在修改法律之前随意找个罪名来定罪。”高律师说。高律师认为,五个半月的刑期不长,但每一天都是无法可依的。

7. 方舟子遇袭的案件告破

2010年9月21日,方舟子被袭案主要犯罪嫌疑人肖传国因故意伤害罪在上海浦东机场被警方抓获。警方初步审查,该案是因为肖传国认为方舟子通过媒体、网络对其学术“打假”,从而导致其未能入选中国科学院院士。肖传国为报复逐指使戴建湘,由戴建湘组织龙光兴等人实施犯罪行为。2010年8月29日傍晚,被誉为“打假斗士”的科普作家方舟子在北京住所附近遭遇袭击,一人向其面部喷不明液体,另一人持铁锤砸伤他的腰部,导致其腰部破皮出血,受了轻伤。2010年10月10日,上午9点在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下午4点半左右,法院进行了一审宣判。法院认定,5名被告人寻衅滋事罪名成立,肖传国、戴建湘均被判处拘役5个半月,其余3名被告人则分别判处4个月至一个半月不等拘役。宣判后,肖传国表示,将与辩护人讨论后决定是否提起上诉。

方舟子遇袭的案件告破

8. 方舟子遇袭的案件审理

2010年10月19日,肖传国的代理律师正式向法院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称法院存在判决程序错误、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等问题,而且判决受到舆论引导。 此前向石景山检察院申请抗诉的“二方”(方舟子、方玄昌),19日领到不予抗诉的答复。本案将进入二审阶段。检察院拒“二方”申请2010年10月10日,石景山法院对“方舟子方玄昌遇袭案”一审宣判,肖传国、戴建湘等5名被告人寻衅滋事罪名成立,被判处5个半月至1个半月不等拘役。宣判后,受害人“二方”对判决表示不满,认为一审存在违反法定程序、事实认定错误、适用法律不当及量刑过轻等问题。2010年10月15日,方舟子将两人的抗诉申请书送往石景山检察院。此外,他们还要求对方玄昌的伤情重新鉴定。2010年10月19日下午,石景山检察院下达《抗诉请求答复书》,“经审查,本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定性符合法律规定,量刑适当,决定不予抗诉。”认为判决受舆论影响10月19日是此案上诉期满最后一天,肖传国的辩护律师高子程递交了上诉状。据了解,肖传国递交的上诉理由有四点。首先是程序错误。此案影响重大,但被告人不认罪,辩护人也作了无罪辩护,本案不能再以简易程序审理。其次,一审认定事实错误。被告人有故意伤害的事实,一审判决认定背离了公诉机关已认定的故意伤害事实。第三,适用法律错误。肖传国有伤害故意,也实施了同意针对特定人的故意伤害行为,只能认定为故意伤害行为,不应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鉴于被害人伤情不构成轻伤,因此应由公安机关对肖传国作出治安处罚。第四,本案判决被舆论引导胁迫,背离了法律,迁就了舆论。若判决生效后,对今后的审判将造成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