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介绍

2024-05-10 06:06

1.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介绍

为妥善解决水库移民生产生活困难,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06年7月1日起,对全国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实行统一的后期扶持政策,即不分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新老水库移民、中央水库和地方水库移民,均按照每人每年600元的标准,连续扶持20年。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通过电力加价统一筹集,分省安排使用。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介绍

2.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工作打算

会后,应该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库区移民政策的宣传和学习,不断完善工作措施,确保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顺利实施。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1、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充实工作人员,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整合项目和资金,加大对移民安置村社的扶持力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快移民脱贫致富步伐。2、积极做好政策兑现的前期工作。按照后期扶持政策启动兑现的程序和要求,积极向上汇报衔接,加快工作进度,争取尽快启动实施。3、进一步完善规划,做好后期扶持项目的前期工作。按照政策要求和移民安置区实际,对已上报的两个规划,进行充实和完善,优化和靠实规划项目。对规划确定的项目,在听取移民意见的基础上,做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对项目的建设进度、建设内容、投资规模、效益分析等移民关心的内容进行公示,确保移民的参与权和知情权。尤其是对2007年计划实施的项目,加快前期工作进程,加大工作深度,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争取早日开工实施。4、切实维护库区社会稳定。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抽组一定的人力,按照职责分工,靠实工作责任,做好一切可能发生事件的应急预防措施,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3.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相关报道

新华网山东频道电(记者王志)近日,山东省国库直接支付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贴资金在滨州市首拨成功,标志着山东率先在全国实现国库直接支付水库移民补贴资金,有效规避了过去发放中转环节多,有可能被占压、挪用的潜在风险,88万移民喜获补贴款。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相关报道

4. 水库移民后扶持范围

后期扶持范围为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其中,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水库移民为现状人口,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水库移民为原迁人口。
在扶持期内,中央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06年6月30日前已搬迁的水库移民现状人口一次核定,不再调整;对移民人口的自然变化采取何种具体政策,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决定,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农村移民不再纳入后期扶持范围。
一、水库搬迁补偿标准
对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对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自2006年7月1日起再扶持20年;对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从其完成搬迁之日起扶持20年。
收取的补偿费按以下规定分别处理:能够修建替代水库的,补偿费由水利部门用于该项替代水库建设;异地还建水库能使原水库受益范围继续受益的,补偿费由水利部门用于还建水库;不能修建替代水库或还建水库的,原受益单位(指个人、社、村、街(镇)、区、市、国家及其他组织机构)投入的资金(含投劳折资),从收取的补偿费中予以返还。区农委、区财政局负责对补偿费的收取、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二、水库移民后扶持方式
后期扶持资金能够直接发放给移民个人的应尽量发放到移民个人,用于移民生产生活补助;也可以实行项目扶持,用于解决移民村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还可以采取两者结合的方式。具体方式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并听取移民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并编制切实可行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采取直接发放给移民个人方式的,要核实到人、建立档案、设立账户,及时足额将后期扶持资金发放到户;采取项目扶持方式的,可以统筹使用资金,但项目的确定要经绝大多数移民同意,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要公开透明,接受移民监督,严禁截留挪用。

5.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原则是什么

民安置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编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报市级人民政府或其水库移民管理机构批准后实施。后期扶持规划应当包括后期扶持的范围、期限、具体措施或项目、预期目标等内容。移民后期扶持规划与年度项目计划主要内容包括:(一)库区、移民安置区以及受移民安置影响村组的基础设施建设及经济社会发展项目;1.水利、交通、供电、通信和社会事业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项目;3.移民实用技术培训、就业技能培训(驾驶技术培训除外);4.移民能够直接受益的生产开发项目;5.移民避险解困搬迁项目;6.与移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其他项目。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应当建立项目库。项目库的建立原则上以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项目及水库移民美丽家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项目为主体,综合考虑形势发展需要、当年全省移民工作要点、移民特殊困难等因素适时动态调整。项目库动态调整每年一次,各地应于每年7月底前完成项目库的调整。只有纳入项目库的项目才能作为编制年度项目计划的依据,当年计划安排不了的项目滚动到下一年度计划安排。入库项目选定应具备下列要求:(一)尊重移民意愿,移民村组三分之二以上移民同意;(二)直接受益移民较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较好;(三)严禁对未批先建的项目安排立项,严禁拆分项目立项,严禁采取挂靠或变相安排非移民村组项目,严禁对没有直补移民的村组进行产业扶持,严禁以各种名义兴建楼堂馆所,严禁“造盆景垒大户”; 法律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3条,要正确理解文件标题含义。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原则是什么

6.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原则是什么

民安置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编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报市级人民政府或其水库移民管理机构批准后实施。后期扶持规划应当包括后期扶持的范围、期限、具体措施或项目、预期目标等内容。移民后期扶持规划与年度项目计划主要内容包括:(一)库区、移民安置区以及受移民安置影响村组的基础设施建设及经济社会发展项目;1.水利、交通、供电、通信和社会事业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项目;3.移民实用技术培训、就业技能培训(驾驶技术培训除外);4.移民能够直接受益的生产开发项目;5.移民避险解困搬迁项目;6.与移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其他项目。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应当建立项目库。项目库的建立原则上以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项目及水库移民美丽家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项目为主体,综合考虑形势发展需要、当年全省移民工作要点、移民特殊困难等因素适时动态调整。项目库动态调整每年一次,各地应于每年7月底前完成项目库的调整。只有纳入项目库的项目才能作为编制年度项目计划的依据,当年计划安排不了的项目滚动到下一年度计划安排。拓展资料:入库项目选定应具备下列要求:(一)尊重移民意愿,移民村组三分之二以上移民同意;(二)直接受益移民较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较好;(三)严禁对未批先建的项目安排立项,严禁拆分项目立项,严禁采取挂靠或变相安排非移民村组项目,严禁对没有直补移民的村组进行产业扶持,严禁以各种名义兴建楼堂馆所,严禁“造盆景垒大户”;法律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3条,要正确理解文件标题含义。

7. 水库移民的相关政策

为了帮助移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国家先后设立了库区维护基金、库区建设基金和库区后期扶持基金,努力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对保护移民权益、维护库区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1、《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  2、《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  3、《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水移﹝2012﹞77号)。

水库移民的相关政策

8. 水库移民政策

水库移民政策:如果是移民的话,首先要有户口在水库建设征地范围(征地红线)内,并在红线内拥有房屋等财产,这样就可以确定移民资格。水库移民也即水工程移民,是居住地由于水利工程的需要,必须根据政府安排搬迁到他处的群众,也叫库区移民。国家对此有一系列的法律、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期配套政策等措施来保障水工程移民的顺利开展和可持续发展。水库移民特点具体如下:1、周期长水库移民迁建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前期淹没处理阶段,大约需3-5年甚至更长的时间;二是移民迁建实施阶段,大约需要3-5年;第三是后期扶持恢复发展生产阶段,大约10-20年;2、有补偿,基于公平与市场原则以及为了赢得受影响人口的配合,工程业主单位一般要给予受影响人口一定的经济补偿;3、政府主导,水库移民是一项政策性极强的作,因为许多大规模的工程建设部是以政府发动或以政府部门为业主单位的形式来进行的,在工程建设和移民安置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水库移民安置原则具体如下:1、以人为本,保障移民的台法权益,满足移民生存与发展的需求;2、顾全大局,服从国家整体安排,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利益;3、节约利用土地,台理规划工程占地,控制移民规模;4、可持续发展,与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5、因地制宜,统筹规划。法律依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第二十二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使需要安置的移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需要提高标准的,由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报项目审批或者核准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