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的纪检组长可以分管业务吗

2024-04-30 03:52

1. 事业单位的纪检组长可以分管业务吗

不可以分管业务【摘要】
事业单位的纪检组长可以分管业务吗【提问】
不可以分管业务【回答】
中央纪委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以来,自治区纪委多次对全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兼职情况进行调研。统计显示,之前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副业”工作量远超过“主业”,不仅模糊了监督者身份,还造成纪检监察工作上的“力不从心”。  针对这些情况,通知要求,各级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再分管所在地方、所在部门、所在单位其他业务;各级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再兼任所在地方、所在部门、所在单位其他党政职务,不再兼任与纪检监察工作无关的学会、协会、议事协调机构的领导职务;各级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兼任政法委书记的要逐步调整,兼任与纪检监察工作相关的学会、协会、议事协调机构的领导职务,须报上级纪委批准。【回答】

事业单位的纪检组长可以分管业务吗

2. 事业单位的纪检组长可以分管业务吗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事业单位的纪检组长不可以分管业务:针对这些情况,通知要求,各级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再分管所在地方、所在部门、所在单位其他业务;各级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再兼任所在地方、所在部门、所在单位其他党政职务,不再兼任与纪检监察工作无关的学会、协会、议事协调机构的领导职务;各级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兼任政法委书记的要逐步调整,兼任与纪检监察工作相关的学会、协会、议事协调机构的领导职务,须报上级纪委批准。【摘要】
事业单位的纪检组长可以分管业务吗【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事业单位的纪检组长不可以分管业务:针对这些情况,通知要求,各级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再分管所在地方、所在部门、所在单位其他业务;各级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再兼任所在地方、所在部门、所在单位其他党政职务,不再兼任与纪检监察工作无关的学会、协会、议事协调机构的领导职务;各级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兼任政法委书记的要逐步调整,兼任与纪检监察工作相关的学会、协会、议事协调机构的领导职务,须报上级纪委批准。【回答】

3. 基层事业单位纪检委员是班子成员吗

亲你好,纪检委员是属于班子成员的。基层党组织纪律检查委员(以下简称纪检委员)在本单位党组织和校纪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列席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或领导班子会议。其主要工作职责是:一、协助本单位党组织检查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党章和党内其他法规。二、协助本单位党组织对党员、干部进行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风党风、廉洁自律和通纪守规教育。深化典型示范、警示教育,切实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筑车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增强政治意识,大局音识,核心意识和为齐意识三、配合本单位党组织制定年度党风魔政建设工作计划,进行任务分解,确定分管领导,明确充成时限,加强音促检查,促进任务落实。四、经常了解本单位党风魔政状况,并向本单位党组织及校纪委汇报和反映党员、干部在党风党纪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执行情况。五、负责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展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责任和行使权力情况的惜查,促使“一岗双麦”的落实。以上精心整理的答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哦~【摘要】
基层事业单位纪检委员是班子成员吗【提问】
亲你好,纪检委员是属于班子成员的。基层党组织纪律检查委员(以下简称纪检委员)在本单位党组织和校纪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列席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或领导班子会议。其主要工作职责是:一、协助本单位党组织检查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党章和党内其他法规。二、协助本单位党组织对党员、干部进行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风党风、廉洁自律和通纪守规教育。深化典型示范、警示教育,切实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筑车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增强政治意识,大局音识,核心意识和为齐意识三、配合本单位党组织制定年度党风魔政建设工作计划,进行任务分解,确定分管领导,明确充成时限,加强音促检查,促进任务落实。四、经常了解本单位党风魔政状况,并向本单位党组织及校纪委汇报和反映党员、干部在党风党纪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执行情况。五、负责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展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责任和行使权力情况的惜查,促使“一岗双麦”的落实。以上精心整理的答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哦~【回答】

基层事业单位纪检委员是班子成员吗

4. 纪检委有事业编制岗位吗

纪检委有事业编制岗位。
事业编制为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工作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的单位,其工作人员的工资和活动经费的开支渠道除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外,还有部分事业单位的经费,采取自收自支,差额补贴等办法。

扩展资料:
纪检委工作职责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5. 纪检委有事业编制岗位吗?

有,每个行政单位都有事业编制岗位。
事业编制岗位是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的岗位,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

扩展资料:
事业编制岗位等级
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事业单位现行的部级正职、部级副职、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一到十级职员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设置事业单位各等级管理岗位的职员数量。
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根据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有关规定和行业指导意见确定。
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的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的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低,暂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改革办法结合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另行研究制定。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根据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和行业特点,以及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实行不同的结构比例控制。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1:3:6。
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在总结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优化结构、合理配置的要求,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结构比例控制的标准和办法。
各级人事部门及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严格控制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严格控制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总量,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
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的任职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中科院士、工程院院士;
(2)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的专家、学者;
(3)其他为国家做出重大贡献,享有盛誉,业内公认的一流人才。
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由国家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按照以下基本程序确定:
(1)按照行政隶属关系,事业单位将符合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条件的人选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或国务院主管部门;
(2)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或国务院主管部门对专业技术一级岗位人选进行审核后报人事部;
(3)人事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区、各部门上报的人选进行审核确定。
确定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工勤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
事业单位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25%左右,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5%左右。
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主要应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各地区、各部门要制定政策措施严格控制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
特设岗位
特设岗位是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经批准设置的工作岗位,是事业单位中的非常设岗位。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特设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
特设岗位的设置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事业编制

纪检委有事业编制岗位吗?

6. 纪检委有事业编制岗位吗

纪检委有事业编制岗位。事业单位的副科干部转公务员有两种情况。如果是副主任科员,则副科干部转公务员要参加社会上组织的公务员考试。公务员法规定,机关招收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原则上实行招考。
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副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可以采取任命、选举、委任等方式。 如果担任的是实职副科的话,可以采取领导职务任命制的方式进入公务员队伍。
即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副科(实职)干部经批准就可以调任公务员队伍,具体的条件和程序请查阅《关于进一步规范科级公务员调任工作的通知》。
如果只是副科待遇(副主任科员)的话,就需要参加社会上组织的公务员招考或者可以通过交流的方式调到机关工作,只要调入机关,就自动成为公务员。

纪检委工作职责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7. 纪检委有事业编制岗位吗?

有,每个行政单位都有事业编制岗位。
事业编制岗位是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的岗位,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

扩展资料:
事业编制岗位等级
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事业单位现行的部级正职、部级副职、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一到十级职员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设置事业单位各等级管理岗位的职员数量。
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根据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有关规定和行业指导意见确定。
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的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的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低,暂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改革办法结合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另行研究制定。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根据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和行业特点,以及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实行不同的结构比例控制。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1:3:6。
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在总结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优化结构、合理配置的要求,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结构比例控制的标准和办法。
各级人事部门及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严格控制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严格控制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总量,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
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的任职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中科院士、工程院院士;
(2)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的专家、学者;
(3)其他为国家做出重大贡献,享有盛誉,业内公认的一流人才。
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由国家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按照以下基本程序确定:
(1)按照行政隶属关系,事业单位将符合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条件的人选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或国务院主管部门;
(2)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或国务院主管部门对专业技术一级岗位人选进行审核后报人事部;
(3)人事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区、各部门上报的人选进行审核确定。
确定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工勤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
事业单位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25%左右,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5%左右。
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主要应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各地区、各部门要制定政策措施严格控制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
特设岗位
特设岗位是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经批准设置的工作岗位,是事业单位中的非常设岗位。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特设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
特设岗位的设置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事业编制

纪检委有事业编制岗位吗?

8. 事业单位的纪委书记有什么权利

纪委书记的职能职权:
1、纪委属于中国共产党内部的纪律监督组织,检察院属于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法院属于国家审判机关,他们之间原则上是没有关系的,但是纪委却拥有部分的司法权,这是中国历史上的“多头司法”在当代社会的一个表现。
但是,对于党内的违法乱纪问题,一般先是由纪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展开调查,如果发现问题就要作出“双规”决定(即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交代问题),双规结束后根据党内纪律条例并上报同级党委批准作出处分决定,然后将调查档案移交给检察机关,检察机关查实后负责向审判机关起诉。
2、纪委是中国共产党的“两委”之一,只要有党委就有纪委。纪委最基层为乡镇纪委。县直及以上各单位有纪委的派出机构。

3、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简称“中央纪委书记”或“中纪委书记”,是中国共产党负责党风、党纪和反腐职能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最高负责人,由中共中央纪委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批准,现任是中纪委书记是赵乐际同志。 
4、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设书记一人作为最高负责人,实行“书记负责制”,在书记下面设有副书记、常务委员会委员、委员。中央纪委书记一职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领导人之一,一般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担任,位列党和国家领导人。
在1955年,这个职务曾经改为“中央监察委员会书记”,在1978年至1987年之间称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书记”。
扩展资料:
历史沿革:
在1978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重新组建以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五任书记中,有四位一直是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身份兼任,在重新组建时期。
在《中国共产党章程》中规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设第一书记一名,而第一书记必须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产生”。这是中共党章首次对第一书记职务设置有所规定,当时由中共元老陈云出任。
在198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部分条文修正案》,取消中央纪委第一书记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委从产生一项,因此某程度降低了中纪委的权限。
1992年,尉健行出任中纪委书记,但不以政治局常委兼任,只是中央书记处书记出任,大大降低了中纪委职权。
199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尉健行当选政治局常委,重新以常委身份兼中纪委书记。
自2002年中共十六大起,中纪委书记均由中央政治局常委兼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纪委书记(党内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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