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尝试债券评级投资人付费模式,请教投资人如何支付评级费用给评级公司?

2024-05-09 03:12

1. 国内尝试债券评级投资人付费模式,请教投资人如何支付评级费用给评级公司?

不知道你指的是那一个部门要求的信用等级评定,
1,企业国际信用等级评估作用:

2,税务部门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作用:

3,金融部门信用等级评估作用:

4,信用中国网站:


5,另外复制一篇文章,希望对你有帮助:
                          资信评估作用  
  资信评估在市场经济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作为市场经济社会监督力量的主力军,其对经济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资信评级可以为投资者提供公正、客观的信息,以优化投资选择,实现投资安全性,取得可靠收益,从而起到保护投资者利益的作用;资信评级作为商业银行确定贷款风险程度的依据和信贷资产风险管理的基础,在一定程度上可为降低金融风险服务;资信评级是政府主管部门审核债券发行的前提条件,也有助于中央银行等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有利于金融市场的稳定;同时资信评估也降低了整个社会的信息搜集成本;等等。
  市场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信用经济。在发达国家,如果哪家大企业没有做过信用评级,那是不可思议的。但在我们的工作实践中,长期来由于信用意识薄弱,加上宣传力度不够,一些企业对资信评估存在种种模糊甚至不正确的认识。那么资信评估对企业到底有何作用,其存在意义如何呢?
  资信等级是一个企业履约状况和偿债能力综合反映, 低等级的企业较难获得金融机构和投资者的支持,在融资的难易程度和融资成本方面都处于不利的地步。资信评估对企业来说至少有以下四大作用:
  1、 融资市场的通行证
  债券评级是企业获准发行债券的先决条件;贷款企业资信评估是一定贷款规模以上的企业通过贷款卡年审、获取银行贷款的必需条件。 
  2、降低融资成本的工具
  高等级的信用可以帮助企业较方便的取得金融机构的支持,得到投资者的信任,能够扩大融资规模,降低融资成本方面。债券资信级别在很大程度上与其发行利率挂钩;人行上海分行要求辖内各商业银行对AA级以上贷款企业优先给予信贷支持,贷款利率可不上浮,对其商业承兑汇票可优先办理贴现,人民银行优先办理再贴现。特别是人民币利率市场化在未来几年内实行后,资信等级高的企业的融资成本将大为降低。
  3、市场经济中的"身份证"
  资信评级有助于企业防范商业风险。对客户的信用政策,成为企业竞争的有效手段之一。这些信用政策,包括信用形式、期限金额等的确定,必须建立在对客户信用状况的科学评估分析基础上,才能达到既从客户的交易中获取最大收益,又将客户信用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的目的。企业可以通过资信评估了解到竞争对手和合作伙伴的真实情况,降低企业的信息搜集成本。良好的资信等级可以提升企业的无形资产,高等级的信用是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身份证",它能够吸引投资人与客户大胆放心与之合作,在市场经济中信誉正日益成为企业的生命。
  4、改善经营管理的外在压力和内在动力
  企业债券发行时要在大众媒体上公告其资信等级,只有级别高的企业才容易得到投资者的青睐;贷款企业资信等级要登录"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向各家金融机构通报或向社会公告。这种公示行为本身就对企业有一定压力,将促进企业为获得优良等级而改善经营管理。从资信机构客观的评价中,企业还可以看到自己在哪些方面存在不足,从而有的放矢地整改。还可以通过同行业资信状况的横向比较,获得学习的榜样。

国内尝试债券评级投资人付费模式,请教投资人如何支付评级费用给评级公司?

2. 评级费用由发行人负担,会影响评级机构的公平性吗?

国外有名的评级机构像标普、惠誉和穆迪等,以及国内主要的评级机构如中诚信、大公、联合等,都是采用的发行人委托评级的模式。国内几大评级机构为了避免不正当竞争,有类似于行业自律的规定,对各类业务规定了最低收费标准,所以一般来说发行人发行债券面临的价格是一样的,差异在于评级报告的质量和评级公司的信誉度。在这种环境下,跟银行借款很像,最终选择哪家评级机构是要综合多种因素的,因此评级结果是相对公平的。另一方面,评级人员分为市场和分析师两条线,分析师不参与项目分成,只拿固定收入,评级结果好坏实际上对自身没有太大影响,相比之下,监管和评审委员会的压力会更大。
近年来,国内也出现了诸如中债等好撑投资者付费的评级机构,但此类主动评级业务不仅发行人对其不请自来表示不满意,投资者也仅限于银行间市场的各大银行等机构,目前也很难实现独立运营。
希望能有所帮助!

3. 目前国内五大全牌照信用评级机构是哪些?


目前国内五大全牌照信用评级机构是哪些?

4. 三大国际评级机构是做什么的?他们的作用是什么?他们的权利来自于哪里?

目前国际公认的专业信用评级机构只有三家,分别是穆迪、标准普尔和惠誉国际。
 
1. 穆迪(Moody)公司的创始人是约翰·穆迪,他在1909年出版的《铁路投资分析》一书中对铁路债券进行信用评级,使资信评级首次进入证券市场。他开创了利用简单的资信评级符号来分辨250家公司发行的90种债券的做法,正是这种做法才将资信评级机构与普通的统计机构区分开来,因此后人普遍认为资信评级最早始于穆迪的铁道债券资信评级。1913年,穆迪将资信评级扩展到公用事业和工业债券上,并创立了利用公共资料进行第三方独立资信评级或无经授权的资信评级方式。穆迪评级和研究的对象以往主要是公司和政府债务、机构融资证券和商业票据,最近几年开始对证券发行主体、保险公司债务、银行贷款、衍生产品、银行存款和其他银行债以及管理基金等进行评级。目前,穆迪在全球有800名分析专家,1700多名助理分析员,在17个国家设有机构,2003年评级和分析的债券总额超过30兆美元,其股票在纽约证交所上市交易(代码MCO)。
 
2、标准普尔(S&P)由普尔出版公司和标准统计公司于1941年合并而成。
普尔出版公司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860年,当年欧洲的投资者对于自己在美国新发展的基础设施投资的资产需要更多的了解。这时,公司的始创人普尔先生(Henry Varnum Poor)顺应有关需求开始提供金融信息。当时其创始人普尔先生(Henry V. Poor)出版了《铁路历史》及《美国运河》,率先开始金融信息服务和债券评级。普尔出版的各种投资参考都是本着一个重要的宗旨,就是“投资者有知情权”。标准普尔提供的重要看法、分析观点、金融新闻及数据资料已经成为全球金融基础的主要部分。
在过去一个多世纪,标准普尔经历了多个里程碑:
    1906年成立标准统计局(Standard Statistics Bureau),提供在此之前难以获得的美国公司的金融信息 
    1916年标准统计局开始对企业债券进行债务评级,随即开始对国家主权进行债务评级 
  1940年开始对市政债券进行评级 
    1941年普尔出版公司及标准统计局合并,标准普尔公司成立 
 1966年麦格罗·希尔公司兼并标准普尔公司 
公司主要对外提供关于股票、债券、共同基金和其他投资工具的独立分析报告,为世界各地超过22万多家证券及基金进行信用评级,目前拥有分析家1200名,在全球设有40家机构,雇用5000多名员工。
        该企业品牌在世界品牌实验室(World Brand Lab)编制的2006年度《世界品牌500强》排行榜中名列第一百零五。 
3、惠誉国际(Fitch)是唯一的欧资国际评级机构,总部设在纽约和伦敦。
规模较其他两家稍小。它于1913年由约翰·惠誉(John
K.Fitch)创办,起初是一家出版公司,他于1924年就开始使用AAA到D级的评级系统对工业证券进行评级。近年来,惠誉进行了多次重组和并购,规模不断扩大。1997年公司并购了另一家评级机构IBCA,2000年并购了DUFF
& PHELPS,随后又买下了Thomson Bankwatch,目前,公司97%的股权由法国FIMALAC公司控制,在全球有45个分支机构,1400多员工,900多评级分析师,业务主要包括国家、地方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和机构融资评级,迄今已对1600家金融机构、1000多家企业、70个国家、1400个地方政府和78%的全球机构融资进行了评级。 
 这三家评级机构各有侧重,标普侧重于企业评级方面,穆迪侧重于机构融资方面,而惠誉则更侧重于金融机构的评级。
评级机构的壮大
  1940年美国颁布《投资公司法案》,按照这一法案规定,金融机构投资货币市场基金只能对高质量的资产投资,而所谓高质量资产是指达到“投资等级评定”中的“投资级”标准。70年代,评级机构的业务运营模式和现在大相径庭。需要评级的投资机构需要付费订阅评级机构的服务。后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决定,评级机构应该更多地服务于公众利益,并随即修改了评级行业的商业模式。于是,公司不再花钱订阅评级服务,而是为自己的债务评级支付费用。
  1975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建立了“全国公认统计评级组织”,并制定了“全国公认统计评级组织”加盟标准。标准普尔、穆迪和汇誉三家资信评级机构获得认可,成为该组织的第一批会员。
  这个标准实际上是一道阻碍公平竞争的壁垒,自那时起,只有这三家机构在受保护的市场中蓬勃发展,后来侥幸加入该组织的评估机构都被上述三家分别吸纳吞并。还有很多信用评级机构向证交委提出过加入申请,但纯属徒劳。
这三家公司垄断了国际评级行业。据国际清算银行(BIS)的报告,在世界上所有参加信用评级的银行和公司中,穆迪涵盖了80%的银行和78%的公司,标准普尔涵盖了37%的银行和66%的公司,惠誉公司涵盖了27%的银行和8%的公司。每年的营业收入穆迪约15亿美元,标准普尔为10多亿美元,惠誉国际为5亿美元左右。

5. 帮我下载这篇文章,我给分。多谢

信用评级行业收费模式资料整理
信用评级行业收费模式研究
信用评级行业收费模式资料整理从信用评级行业的发展脉络中,可以看到其收费模式根据收费对象的不同,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种:向投资者收费和向受评对象收费。以下是对相关信息资料的整理。一、评级机构收费模式的理论分析 评级机构只向投资人提供债券发行人的风险情报,对投资者的损失不负任何法律上的责任,同时信用评级的结果是公开的,因此是可观察的、连续性的、重复性的,投资者可以很容易对信用评级结果建立起累积印象。这种状况迫使信用评级机构必须建立起“一贯正确”的声誉,否则经常失真、失灵的信用评级会损害其作为标准的权威性。在这个意义上,投资者也在为信用评级机构评级。评级机构实际上是以其信誉对评级结果的可靠性作担保,那么,评级企业的收费就与其信誉密切相关。 评级机构未来的收益大小应该和机构本身的规模和历史信誉相关。规模比较大的、信誉好的评级公司不仅有较多的有形资产还有信用评级公司“累积声誉”沉淀下来的庞大的无形资产,这些无形的累积声誉为信用评级公司带来了超额收入.因此,这里存在一个与风险相关的“声誉溢价”,评级公司未来收益也就比较大。被评级公司为获得较高的级别额外一次支付的费用,要大于大型评级机构全部未来收益的现值,其可能性比较小。而一些历史比较短暂、规模比较小的公司,没有历史的累积声誉,因此,其未来收益的值比较小,则很容易受到被评级企业额外支付的费用的诱惑而放弃公正性。 由此,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在评级机构规模比较小、缺乏历史信誉的情况下,容易形成评级购买;而在评级公司规模较大、信誉比较好的情况下,一般不容易形成评级购买,则评级的结果更为可靠。 对小的评级机构来说,由于其信誉不能够得到保证,实际上其评级结果不能够得到所有投资者的普遍认同,但是其中包含的资讯可以作为投资者的参考,评级结果出售给投资者,也不会因为其评级结果而得出较为一致的判断,采取一致的行动,其交易不会导致搭便车行为的产生;由于其评级结果不会为被评级的证券提供一定程度的担保,证券发行人不会为其付费。因此,小的评级机构只能够通过向投资者出售研究报告的形式获得收益,在市场对信息的供给和需求自发调解下能够产生均衡的价格。 对大型、具有良好市场信誉的评级机构来说,实际上是以自身信誉即未来的收益为其评级结果作了担保,能够得到投资者的普遍认同,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愿意为其支付相对较高的费用而获得信息。但是,如果评级公司提供的信息的质量以及自身的信誉,已经足以使投资者对其提供的信息形成一致的判断,从而采取一致的行动,这样就会形成搭便车的行为,无法通过出售给投资者的方式进行市场交易。 假如一个投资者购买了债券评级信息,使该投资者认为购买这种债券是值得的,其他投资者看到该投资者购买某种债券,尽管他们不为信息付费,也会跟着购买,对价值低估的债券的需求不断增长,立刻就会将债券的价格从低价位拉到高价位或者使其不能够买到应有数量的债券。由于搭便车的行为使信息的购买者不能够从购买信息中获得超额利润,付费的投资者的成本不能从中得到补偿,那么他就不会为首先得到信息而付费,而是等待其他投资者购买。如果其他的投资者也有同样的认识,结果使得所有的投资者都不愿意购买信息,那么评级公司就难以卖出足够的信息,以使其工作得到应有的报酬。评级公司从销售信息中获利能力降低,将使市场不能够生产出足够的信息,造成市场上评级信息的短缺,从而降低市场运行的效率。 在对搭便车的行为解决方法中,一般认为,需要政府介入,通过产权的界定和保护去遏制搭便车的行为;或者由政府强制某些从交易中获益的一方,免费披露信息给信息的消费者;或者由政府直接生产信息,免费提供给信息消费者。 在评级信息的使用中,通过产权的界定来遏制不付费的投资者的搭便车行为,其监督、管理的成本非常高,几乎不可能;如果政府强制债券的发行方披露评级信息,显然也是不可能的,因为,债券评级是许多企业相比较而形成的,不是企业自身独有的信息,况且,评级具有一定的主观性,评级机构对评级结果不负法律责任;当然政府可以要求发行证券的企业都必须参加评级,但是在市场本身还没有产生对评级信息需求的情况下,强制要求评级就会增加企业的成本,又不能给投资者提供必要的信息,实际上是社会资源的一种浪费。 如果由政府生产评级信息,免费提供给投资者,一方面是政府从事生产和经营有其固有的缺陷,理论界对政府直接从事生产经营已经有成熟的结论;另一方面,如果政府生产评级信息,不向债券发行人收费,企业无论风险高低,都会寻求信用评级,因为都以一个正的概率被评为级别较高的债券,从而获得正的预期回报;如果评级级别很低,实际上它可以放弃发行,结果评级机构面临更繁重的评估任务,稍有疏忽就会给高风险企业带来机会。由于存在评级收费,低资质的企业不会寻求外部信用评级,因为企业只有在有正的预期回报时才会寻求信用评级,而信用评级收费使那些低效率企业的预期回报小于0。因此,评级收费的作用不仅仅限于弥补因评级行为而发生的费用问题,它还是阻止“劣”发行人寻求评级的一道屏障。 大型的、信誉比较良好的评级机构的评级实际上是以其信誉为被评级的债券作了一定程度的担保,可以通过较高的等级而降低筹集资金的成本,发行证券的企业也愿意为其债券的评级支付费用,当然,愿意支付费用的多少,与该评级机构在市场上的声誉及债券市场的变化有关。因此,大型评级机构可以通过向证券发行人收取费用的方式来获得收入。 从以上的理论分析可以得出,大多数规模比较小的、缺乏历史信誉的评级机构可以通过向投资者出售评级信息的方式获得收入,而少数大型的信誉卓著的评级机构,则可以通过向证券发行人收费的方式来获得收入。 二、国外信用评级行业收费模式的演进情况目前,国外评级机构收费主要有两种方式:向投资者收费和向发行方收费。前者主要通过评级出版物、评级报告、行业研究报告等的出售来获取必要的收入。穆迪、标准普尔、惠誉三大公司在20世纪70年代之前主要采用这种收费方式,目前实行会员制的美国Egan-Jones评级公司仍采用这种收费机制。向发行方收费,是目前实务中最普遍的收费方式,三大评级机构绝大部分收入来自受评对象支付的评级费。 从评级收费的发展历史看,国际评级机构最初实行的是免费评级,并逐步演变成出售出版物,而现在绝大部评级机构实行的是向受评对象直接收取评级费用。 1909年穆迪公司的铁路债券评级报告,标志着第一份真正意义上的评级报告的诞生。在此后一段时间,评级机构一直实行免费评级,这与当时的评级环境和评级机构自身实力有关。当时美国债券市场主要由联邦债券和地方政府债券组成,市场对评级需求不旺。且政府部门未对评级机构进行相关规定和监管,评级机构完全依赖自身能力来树立市场公信力。在发展初期,评级机构信息搜集、加工能力,评级科学和公正性都有待市场检验,因而其免费评级有其内在合理性。 随着评级实务的开展,评级机构专业化优势逐步显现,且20世纪30年代经济大萧条中的评级表现,极大地提高了评级机构的市场声誉。与此同时,金融市场不断发展,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日渐突出,对评级的需求渐长。在这种大背景下,出于增强评级资源提高评级质量的考虑,评级机构开始进行评级收费,主要是通过出售各种出版物给债券投资者以获取收入。 1975年,美国证监会(SEC)采用了NRSRO制度,对评级机构进行资格认定。随后很多的监管部门如银行、保险等均采纳了SEC的认可结果。在推动评级发展的同时,也增大了评级机构的外部约束。面对不断提高评级质量的压力,评级机构在自身具备足够能力要求发债企业直接支付费用的情况下,考虑到不同收费模式的运行成本、经营稳定性、评级资源等方面因素,穆迪、惠誉、标普等评级机构先后开始向发债企业收取费用。此后,向受评对象的收费成为绝大多数评级机构主要的收入来源。 目前,穆迪、标普、惠誉三大评级机构在资本市场影响重大,其评级观点被投资者、监管者等广泛采用。在市场化的评级环境中,经过逐步演变最终选择了向受评对象收费这一收费方式,它保证了评级所必须的资源,有利于评级机构不断提高评级质量。而声誉机制和监督机制,则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了这一收费方式理论上的缺欠。 信用评级机构以其独立、公正、专业的评级观点,赢得市场的信任。从国外评级机构发展历程也可以看出,市场声誉是评级行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每次公布评级结果,评级机构都要接受市场检验,其诚信和可靠度都处于广大投资者的直接监督之下。理性的评级机构在面对眼前利益和长远发展时,会非常谨慎,并往往倾向于维持其市场声誉,构建长远发展的基石。因此,这种维护声誉的自律机制,具有天然的稳定性。在信息流畅的市场化环境下,会在很大程度上抑止“道德风险”。权威信用研究专家奥特曼在《演进着的信用风险管理——金融领域面临的巨大挑战》一书中引述了纽约联邦储备银行的一份调查报告,结论是:“尽管现有的付费结构可能看起来会促使评级机构为了使发行者满意而倾向于评定较高的等级,然而这些评级机构有着压倒一切的要维持他们的高质量、准确评级的声誉的压力。因此,向被评级人收费,这种取费安排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没有对评级机构的公正性、可靠性有什么不良影响。” 除了自律,完善的法律体系,有效的监管措施,会在对评级机构执业形成巨大的外部硬约束,促使其公正执业,弱化“道德风险”。国际评级机构的发展历程中,监管部门NRSRO制度以及其他一系列监管措施的实施,对规范评级业务发展,提高评级市场影响力,效果明显。 在2001年美国安然、世通公司财务丑闻中,评级机构表现不令人满意,随后各国纷纷加强了对评级机构的监管。但并没有相关研究和数据证明,这种收费机制直接导致了三大评级机构因缺乏独立公正性而降低评级质量,或者证明这两者之间有显著的相关性。会计信息质量、提供辅助服务等多方面的问题,影响了评级的公信力。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对评级中的利益冲突进行有效的管理。 三、当前我国信用评级收费模式 和国际通行收费模式一样,我国也采取了向受评对象收取费用的方式。我国当前信用评级行业发展的外部环境以及评级行业自身的发展情况来看,这种收费制度安排具有内在的合理性和存在的现实依据。 首先,这种收费模式和我国当前国情、评级行业发展现状相适应。(1)有助于信用评级作用的充分发挥。对于信用评级的重要性,目前已基本达成共识。但就我国评级现状看,仍处于发展前期,评级技术和市场公信力有待提升。加之资本市场欠完善,利率尚未完全市场化,信用风险定价功能受到其他因素的制约,评级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评级机构的市场声誉有待建立。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完全依靠向投资者出售报告获取收入,很可能因为投资者认购不足而影响评级机构的基本生存条件,从而影响评级质量的提高,进一步约束评级功能的发挥。(2)可操作性强。国外评级机构经历百年的发展历程,才树立了其良好的市场声誉。而我国评级机构仅有十几年的积累,且由于众多客观因素,行业发展速度缓慢,这对债券市场的发展产生了制约作用。此后,信用评级行业在行政力量的推动和管理下,逐步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发行企业债、短期融资券要求出具信用评级报告,使向受评对象收取费用的可操作性较强,交易成本降低。 其次,根据“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受评对象需要承担评级费用。(1)评级机构通过信用风险揭示和风险定价,便利了发行方进入资本市场融资,或有利于其降低融资成本。专业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也有利于降低投资者的信息搜集成本,而信息充分流动、投资者积极认购,使债券发行方从中受益。(2)投资者也从评级机构的风险揭示中受益,但从我国目前情况看,向机构投资者收费存在一定的困难。我国评级行业评级技术和整体公信力还有待提高,其评级意见往往无法直接被机构投资者采纳。机构投资者往往内设专门的部门负责信用风险分析,直接服务于投资决策。独立第三方的评级,需要在发展中体现其专业化分工优势,从而逐步树立市场声誉,最终完全替代内部信用风险分析机构。(3)向投资者收费的执行成本较高。评级行业最终提供的产品是评级报告,具有一定的外部性和公共品特性。信息产品的内在属性决定购买双方信息的不对称。一旦购买方了解了一定的信息,则信息产品的价值将锐减。若评级机构通过向投资者出售信息产品获取收入,则需要知识产权保护、网络信息安全等一系列配套法律法规的保障,以及制度执行中相关细节问题的规范和约束。 目前,随着短期融资券、资产证券化等一系列金融工具的创新,我国信用评级机构更多的进入了社会公众的视野。对于信用评级行业来说,从成立至今仅有十几年的历史,行业的整体实力还比较弱,迫切需要不断提高评级技术和评级质量,逐步树立这个行业的市场声誉。因此,对于行业内的评级机构来说,提高评级技术,树立市场公信力,成为当前的重中之重。 随着评级机构市场参与度增强,相关监管部门逐步加强了对评级的监管,投资者也开始更为关注评级机构的表现。2006年3月底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就评级收费相关问题,该指导意见明确规定,评级机构应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经物价部门核定或备案的收费标准,且对信用评级机构以级定价或以价定级等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将向社会公开披露,并中止违规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信贷市场信用评级业务。针对短期融资券评级,监管部门强调,评级不允许“试错”,一旦发现违规情况,将永久取消其评级资格。这一监督机制的实施,使评级机构违规将被永久淘汰出局,其潜在损失大大超过违规所能获取的收益。 因此,就我国评级现状看,向被评对象收取费用这一收费模式,并不是导致评级公信力不足的主要原因。而且,当前这种收费模式,在实践中仍然是最为可行的,评级机构自身为提高市场声誉的动力以及外部监管的有效措施,促进了评级机构执业的公正规范,极大地降低了收费安排中的“道德风险”。当然,从发展来看,评级机构的收费模式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应该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与时俱进,不断改进。如在时机成熟时,可以考虑增加出版物、评级报告等的出售收入。 从本质上看,评级机构收费模式之争,乃是评级公信力的问题。加强与收费制度相关的制度保障并增强执行力,可以较好地解决收费模式影响评级公信力的问题。具体来看:一是规范收费,加强对评级收费的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评级收费进行现场和非现场检查;二是评级机构建立利益冲突防范机制,这主要包括对实际或潜在利益的充分披露、有效管理、建立并有效执行防火墙制度,如分析团队与市场部门隔离等;三是落实评级服务实际委托人,在条件成熟情况下,尝试债券投资者及潜在债权人选择评级机构,切断发行人和评级机构的道德风险链条;探讨建立评级收费资金结算通道,割断评级机构和受评企业直接的资金关系。四、关于半公营信贷评级机构及其收费问题鉴于前几年金融危机爆发所引出的信贷评级机构的公正性问题,香港中文大学经济学讲座教授廖柏伟表示,监管信贷评级机构的关键是解决其利益冲突问题。他提出创建半公营信贷评级机构的计划,由交易征费支付营运开支,并赋予法定权力,为在香港发行的债券提供免费信贷评级服务。 廖柏伟的建议,在评级收费上开创了一种新的模式,但目前还只是处于理论化阶段,并没有相关的细节。交易征费涉及的环节和对象比较多,具体的制度设计和实施将是一大难题。由于这几年中,多数信用评级机构已经实施了向受评对象收费的模式,短时间内要改变这种收费模式将遇到较大的障碍。五、总结 不管是理论上,还是从实际的操作经验看,信用评级采用向发行人收费已经成为目前主要的收费模式,这是由信用评级行业本身的行业属性、所处的发展阶段以及宏观环境所决定的。这种收费模式,虽然因为金融危机后遭到质疑,但的确还没有确实的证据,能够表明这种收费模式导致了信用评级机构的不公正。因此,不管是国外,还是国内,目前继续沿用这种收费方式的状态,将会得到维持。短期内改变现有的信用评级收费模式,将比较困难,也没有必要。 PAGE PAGE 7

帮我下载这篇文章,我给分。多谢

6. 国内所有评级币公司排名?


7. 谁有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机构备案的全部评级机构的名单?

北方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福建中诚信信用评级咨询有限公司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江苏东宇国际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云南国联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标准普尔评估有限公司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长城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远东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中国诚信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南方诚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资信评估公司 广东联信评估有限公司 宁夏金融资信评估公司 上海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新华远东中国评级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山东省信誉评级总公司 陕西同盛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山西信保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 黑龙江联合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联合资信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深圳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惠誉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扩展资料 评级市场,国内五大国际信用评级机构是: 在国内,主要有 中诚信,国衡信,联合,大公,新世纪这五大家。另外还有穆迪,标普等公司,中诚信公司穆迪是股东,联合评级惠誉是股东。国内民族评级品牌,严格讲是 新世纪,国衡信,东方金城,深圳鹏元,中工这五家。 AAA级信用企业资信等级认证作用  1. 政府项目加分:政府项目申报前提条件之一,或在该项目直接加分;  2. 供销采买依据:与交易伙伴赊销、拓展上下游供采时可做为的信用标准;  3. 融资贷款申请:争取机构风投、融资担保、银行放贷等提供的国家级信用评级证明;  4. 经营管理价值:在向社会各界、以及消费者展示企业管理与服务透明度有效牌证的使用;  5. 政策扶持争取:面向政府扶持基金、政府机构监管展示的企业品质证明;  6. 品牌形象宣传:评为国家级信用企业示范单位,成为国内荣誉度最高的企业;  7. 国际贸易征信:在国际合作与贸易时,可出示的企业国家级信用证明;  8. 商务合作使用:在企业招商、政府投标、签约合作等出示的信用资质。

谁有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机构备案的全部评级机构的名单?

8. 分公司设立登记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填什么 委托人填去办理的人还是什么

例如:兹指定(委托)【去办理具体事务的人】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分公司的名称】的登记注册(备案)手续。
1.申请人是总公司的名称。
2.委托人
① 代表或代理人是指受申请人指定(委托)到工商机关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的自然人。
② 办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注册手续的代表或代理人应当是机构代表或雇员。
③“指定(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处,按以下要求填写:
(1)办理内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除外)设立登记的,由全体股东(投资人、合伙人)签字或盖章,其中自然人股东(自然人投资者、合伙人)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法人投资者)加盖本单位公章。
(2)办理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的,由董事会成员签字。
(3)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自然人投资者由本人签字,中方法人投资者加盖单位公章,外方法人投资者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
(4)办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的,由首席代表签字。
(5)办理个体工商户开业的,由经营者或主持经营者签字。
(6)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的,由全体设立人签字或盖章。
(7)办理各类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的,加盖所从属企业公章。
(8)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申请备案的,可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亲笔签字。
④ 委托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登记注册的,不使用本委托书,应提交代理机构专用委托书。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